押金与订金的区别是什么
1. 性质不同 :
定金是金钱担保,用于担保合同债权的实现,不具有物权的效力。
押金是一种质押担保,属于担保物权的范围。
2. 交付时间不同 :
定金需要在合同履行前交付。
押金可以在合同订立前、合同履行中交付。
3. 法律属性不同 :
定金是法定的担保方式,有明确的法律规定,如《民法典》第五百八十六条所述。
押金是民间交易形式,法律没有明确规定。
4. 数额和目的不同 :
定金的数额通常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额的20%,超过部分无效。
押金的数额由当事人自由约定,没有上限。
定金具有违约惩罚性,如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,应当双倍返还定金。
押金通常没有违约惩罚性,主要体现为对已交付标的物的保护。
5. 适用情况不同 :
定金一般出现在加工承揽、买卖等合同中,具有督促双方履行合同的目的。
押金通常用于保证已交付的标的物能返还,保护非交付押金一方的利益。
6. 主体不同 :
定金的设定仅限于被担保合同的当事人。
押金的给付可以是主合同债务人,也可以是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。
以上是定金与押金的主要区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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